新京报讯 据官方微信公众号“海关公告”消息,北京海关所属首都机场海关近日通过快件出口航线查获4件清代文物。现场海关官员在检查一批申报为“铜饰”的货物时发现了可疑文化财产。鉴定结果确定,玉花蝴蝶片、玉鹿片、玉鱼片、铜钱为清代文物,属国家禁止出口的一般文物。海关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财产保护法》,文化财产出口必须经中国管理部门指定的文化财产出入境检查机构检查。国务院文化利益。经审查批准出口的文物,发给文物证书取得国务院文物管理部门颁发的文物出境许可证,从国务院文物管理部门指定的口岸运出。运输、邮寄、携带文物出境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向海关申报,海关发给文物出境许可证。走私文化财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走私不构成犯罪的,海关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黄一进编辑
北京海关没收四件清代文物 – 新京报
202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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